育婴假
一名雇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育婴假:
- 本人生孩子
- 配偶或同居伴侣生孩子
- 收养年龄未满16岁的儿童。
雇员必须至少已经为雇主服务了12个月才有权享受育婴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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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员可享受多少假期?
雇员可以享受12个月无薪育婴假。他们还能要求额外延长12个月。
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共享这12个月的无薪育婴假,但是他们每次同时请假的时间不能超过八周。
带薪育婴假
澳洲政府和雇主有可能向雇员提供带薪育婴假。访问Centrelink – Parental Leave Pay 网站了解有关带薪育婴假的详细信息。
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?
如果雇员打算休育婴假,必须至少提早10周通知(notice)雇主。此外,雇员必须在正式开始育婴假之前四周与雇主确认日期。
特许产假
一名雇员可以申请特别假,又称特许无薪产假(unpaid special maternity leave),但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- 患有与孕产有关的病症,或
- 因为自然流产、人工流产或死产而导致12周后怀孕终止。
什么是“安全工作”?
怀孕的雇员如果因为怀孕而无法继续从事通常的工作,她们有权要求转到一个安全工作(safe job)岗位。雇员必须向雇主出示相关证据(例如:医疗证明),显示她们需要从事安全工作。
如果没有适合的安全工作岗位,雇员可以要求带薪假期,称为“无安全工作假期”(no safe job leave)。如果这名雇员已经为雇主服务了至少12个月,雇主必须支付雇员休假期间的工资。
育婴假后重返工作
雇员在育婴假结束之后重新上班,他们有权继续做休假之前的相同工作。即使在他们休假期间已有其他人员替代,他们也必须重返同一个职位。